以前一些欧洲国家曾经采取过给乞丐发乞讨证的办法来杜绝假乞丐的问题,真正贫穷、残疾,需要帮助的才能领到乞讨证,无证乞讨的会被处罚。
但这个很有效的办法在国外也被废止了,因为有人抗议说乞讨证侮辱乞丐的人格尊严。
所以我国就更不可能学习这种做法了。
至于欧美国家怎么管理城市乞丐问题,其实他们也没办法,去过巴黎的人都知道那里的乞丐叫一个多,尽管法国的社会福利在欧洲也算是很不错的。
全世界没有街头乞丐的国家大概就只有朝鲜了。
而我对于这种没有外国经验可以借鉴,也不知道能怎么办的事情,觉得很无奈,连喷政府都不知道该从哪个角度喷。
我突然想起了以前网上的一句话:遇到讨饭的,给他点钱;遇到讨钱的,给他点饭。好像有点道理。